全面筑牢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法治根基
在我国启动国家公园体制改革10周年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于9月12日经十四届日本av片 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公园法》制定出台,是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将为新时代高质量建设国家公园提供更加全面、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对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国家公园建设是“国之大者”。中国实行国家公园体制,目的是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屏障,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国家公园建设,在各地考察调研过程中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国家公园建设把脉问诊、掌舵领航,强调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有序推进生态移民,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历经十余年不懈努力,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全面完成、制度框架基本建立、首批5个国家公园正式设立运行,实现了从初步探索到全面推进的历史性转变。在实践探索中,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严格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明显提升;坚持共建共享、造福于民,生境修复和民生改善实现双赢;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国家公园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积累的成功经验已成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之一,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系统固化。
制定出台《国家公园法》,依法加强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丰富和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统筹推进国家公园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客观要求。在全面总结我国国家公园设立、保护、管理等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出台《国家公园法》,对国家公园建设全过程全体系作出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明确了国家公园的布局和设立、保护和管理、规划和监测、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公园管理措施,必将有力推动我国国家公园建设沿着法治轨道行稳致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组织实施好《国家公园法》,加强法律实施监督,为国家公园建设注入强大法治力量,是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公园建设面临的首要任务。林草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公园法》,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要通过规划来管控,依法规范秩序,在空间上对国家公园区域内人类活动进行统一布局和规范管理;要通过项目来修复整体生境,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一体修复保护对象栖息地生境和生态廊道等;要通过机制来促进民生改善,让老百姓得实惠,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富民双赢。
用法治力量为国家公园建设保驾护航,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随着《国家公园法》的深入实施,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必将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崭新格局。(曹云)